【施政亂象】檢控主任發內部電郵煽動非法集會 江樂士:律政司須徹查

早前曾發表個人政治立場的東區裁判法院高級二等檢控主任黃華芬,再被爆「公器私用」,他慫恿同僚參與今年64日未獲警方批准的六四晚會。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認為,黃的行為有可能令中立的檢控主任政治化,並試圖說服同僚參加因新冠肺炎實施限聚令而被禁止的非法集會,此電郵內容確令人擔憂,律政司司長須要調查事件。

高級二等檢控主任黃華芬被指公器私用,發內部電郵予同袍煽動參與非法晚會。
高級二等檢控主任黃華芬被指公器私用,發內部電郵予同袍煽動參與非法晚會。
江樂士認為,電郵內容令人擔憂,律政司司長須要調查事件。(大公報)
江樂士認為,電郵內容令人擔憂,律政司司長須要調查事件。(大公報)

他涉嫌於當日利用律政司內部電郵系統,向全體檢控主任發出一封以英語撰寫的電郵,指「今日有甚麼會比這更有意義的事情呢,希望我們都做同樣的事」,結尾更寫「今日將是《港區國安法》生效前最後一次的六四」。

執業大律師龔靜儀指,黃作為法庭檢控主任公器私用,以「法律罅」的形式去利用律政署的電郵,宣揚其個人的政見,鼓勵及煽動其他人去支持未獲批准的六四集會,性質等同宣揚「違法達義」之訊息,直接打擊公眾對律政司的信心,促請律政司將其即時停職徹查。

律政司發言人回覆查詢指,「任何違規個案會由部門按既定程序處理,若調查後發現違規屬實,定會秉公處理,包括採取紀律處分行動。律政司的電郵系統應限於工作用途,另外根據律政司的內部指引,員工使用電郵時不應涉及一些損害或令政府尷尬的活動,包括發放不適當的資訊,亦不應濫用電郵系統內的通訊群組,發放與工作無關的訊息。如果發現司內人員有違規行為,律政司必定會嚴肅跟進,絕對不會容忍。」

黃華芬日前回應傳媒查詢「這是內部電郵,你(記者)有無睇個email先,嗰度唔係咁寫,唔好意思,No comment,唔好意思呀」,之後便掛斷電話。

黃華芬隸屬律政司刑事檢控科,現為法庭檢控主任會前主席,早於去年9月初以會名義發出題為「警方公然說謊 損害司法制度」的內部電郵,並向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作出投訴。信中指,8.31是個敏感日子,但警方在8.31前拘捕包括鄭松泰、黃之鋒及區諾軒等7人,但在記者會上否認拘捕行動與8.31有關。

鄭若驊同日即回覆對方表明,「律政司所有人員按照『檢控守則』的原則維護司法公正,以確保每一被告人獲得公平審訊。」其後,公會的副主席張豔、秘書蔡銘成及核數師李家雄以書面形式向黃華芬請辭,抗議黃華芬自作主張將各會員「擺上枱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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